【獎學金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文學院研究生獎學金即日起開始申請(2/21截止)
欲申請獎學金的同學,請在2025年2月21日(星期五)前向所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*1、申請資料請以電腦書打,勿用手寫,並寄一份給所辦信箱。
*2、申請審查之文章,請附文章本文、文章審查證明,以上請送紙本,無法親送者,請郵寄至所辦。
*3、申請請附成績單、在學證明。
*4、若114學年碩博士甄試、考試,錄取第一名者,請以成績單申請獎學金。EX:114158001、114158501同學,請留意。
台史所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原則如下: |
|||
項 |
分類 |
分配標準 |
點數 |
1. |
專書、專書篇章、 學術期刊論文 |
有審查、文章及/或發行單位(刊物)的學術性程度、是否THCI、TSSCI等收錄,與台灣史相關優先。 |
每篇10單位,無上限 |
2. |
研討會論文 |
有沒有審查、文章及/或主辦單位的學術性程度,與台灣史相關優先,請附議程與抽印本。(海報發表不算點數) |
每篇3單位,至多10點 |
3. |
書評 |
有審查、文章及/或發行單位(刊物)的學術性程度,與台灣史相關優先。 |
每篇3單位,至多8點 |
4. |
科普文章、一般書籍的予獎勵、其他類(不含上述(1)到(3)的文章等) |
有沒有審查、文章等及/或發行等單位的學術性程度,與台灣史相關優先。 |
每篇1單位,至多6點 |
5. |
所辦工讀表現、貢獻、其他 |
舉例:碩、博士班甄試、考試第一名,獎金一萬。 |
每則3點、制式獎金 |
6. |
申請時程為學期之一年內文章,如112學年度第1學期審查,申請獎學金之文章等期間為2022/8/1至2023/7/31。 |
||
7. |
請檢附整學期年成績單(紫色紙本),文章相關證明文本、審查證明、抽印本、議程等文件。 |
||
8. |
「著作」請依《新史學》撰稿格式依序書寫,無照表填寫不列入評量。 |
||
9. |
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申請,違者取消資格。 |
||
10 |
個人獎學金發給金額上限,視該次獎學金申請人數而定。 |
依本所獎學金委員會認定有效文章,才列入評審。
文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依2024年12月25日所務會議通過後執行。
備註:
1.研究生領取獎學金者,得兼領助學金。
2.領取本獎、助學金者,均可再申請其他校內外獎、助學金,其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。
3.上期申請附上之發表論文、期刊文章均不可再提出,若違反規定者,獎助金須全數繳回,此次提出文章日期為2024/2/1至2025/1/31。
4.請務必填妥申請表上的資料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5.申請者請傳一份word檔案至所辦信箱formosa@nccu.edu.tw